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0/25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2096017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國防部核定本市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志開新村眷村文化保存計畫」之「市定古蹟原水交社宿舍群暨文化景觀初步環境清理及增建物拆除工程」案,總經費計新台幣550萬元整(國防部補助款計新台幣100萬元整;市配合款計新台幣45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101年3月27日國政眷服字第10100041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第6款(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設計圖說已於102年9月3日審查通過,並於103年度總預算編列550萬元(國防部補助款計新台幣100萬元整,市配合款計新台幣450萬元整),為爭取眷村文化園區整體保存計畫執行時效,擬先行墊付以辦理工程發包作業,俟103年度總預算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23日第1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1/1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1/1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101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