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0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8/04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06082183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6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新臺幣(下同)1,066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6年7月17日營署道字第10610116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6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1,066萬7,000元(依核定金額中央補助款800萬元、地方配合款266萬7,000元)需全部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8月2日第30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8/0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8/2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8/2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605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