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案由
建請教育局針對午餐秘書納入正式職務編制並給予加給。 
說明
  1. 目前台南各中小學負責午餐事務均為「午餐秘書」,雖能減授課節數,但實質工作內容卻繁重,對比各行政組長有津貼、有特休,午餐秘書形同「義務職」。
  2. 建議教育局將午餐管理行政化,參考嘉義市經驗,推動增設專職「午餐食育組」,在轉型過渡期間,教育局應主動編列財源,發放「職務加給」或行政補貼或等對等福利。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66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針對午餐秘書納入正式職務編制並給予加給 」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中小學組織規程」規定,各校依班級數級距設置處、室及相關組別;目前學校午餐業務係由午餐供應委員會或相當性質組織統籌辦理,負責午餐品質監督及行政、衛生與營養等事項,已具跨處室協作機制。 二、有關午餐執行秘書由教師兼任者,其減課標準依相關授課節數核定表辦理,授課節數最高得比照組長,另主任或組長兼任者可依規定再減二節,以支持學校實務推動需求。 三、本府教育局持續推動午餐中央廚房化,並結合營養師專業支持團隊及午餐資訊管理系統,透過資訊化與專業化並行,提升行政效率並減輕學校午餐業務負擔。 四、有關旨案涉及整體人事員額與組織編制,本府將持續向中央反映納入專法,同時強化現行午餐執行秘書制度之支持與合理化措施,以提升推動效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