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李中岑、林美燕 
案由
建請市府於開闢道路時,或已開闢完成之道路,將電線電纜地下化,改善市容與交通。(第二次提案) 
說明

一、永康區中正路、富強路一、二段、永大路二段部分、大灣路…等已開闢完成之十二米以上道路,電線電纜皆未地下化,現造成道路縮小,違規廣告、鷹架林立,影響交通、環保及市容等問題。

二、未合併前永康市公所即向台電公司反應,皆謂無該預算,無法辦理。現大台南市升格,市府應敦促台電公司配合地方發展,辦理電線電纜地下化,改善地方交通及環境。

 
辦法
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儘速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400047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4年9月22日府經能字第1040943652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開闢道路時,或已開闢完成之道路,將電線電纜 地下化,改善市容與交通。(第二次提案)」案,敬答覆如下: 一、旨案經本府與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連繫後,該區處表示:旨揭桿線地下化提案(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富強路一、二段、永大路二段部分、大灣路…等)經現場勘查結果,其中中正路、富強路一、二段等線路若地下化,道路無適當位置設置原電桿上之配電設備(如變壓器及開關等);永大路二段部分桿線係有延伸至巷道及用戶未配合自備管路之設置目的;大灣路則因多數用戶拒絕設置地面配電設備,故維持架空供電。 二、綜上所述,桿線地下化仍存有其施工難度,須由路權機關協助規劃設置公共設施空間,供設置地下化所需供電設備及取得當地民眾共識後,並依經濟部核准施行之台電公司營業規則第八章規定辦理,屆時台電公司將配合檢討辦理,惟為維持用戶正常用電需要,現階段仍維持架空供電為宜。 三、承蒙貴會對此議題之關心,本府至表感謝,尚請不吝指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