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
- 連署人
- 陳皇宇、沈家鳳、陳秋宏、蔡蘇秋金、謝舒凡
- 案由
- 爭取提高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搬遷補助費用。
- 說明
- 國宅海砂屋更新重建案件除了營建署爭取3.75億元的道義補助外,本席建請市府提高搬遷補助費用,同時加快行政流程,盼能在今年底完成搬遷、啟動拆除作業,協助社區重建,以維護保障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1/2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1/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2/08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1194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爭取提高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搬遷補助費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 經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該署)於106年12月29日同意道義補助費用3.41億元、重建期間搬遷補助費3,390萬元(每戶每月5,000元共30個月),續經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111年12月22日會議決議比照該署補助每戶每月5,000元共30個月,總計為每戶每月10,000元共30個月之搬遷補助費;另本府於112年7月26日函請該署考量延長補助期間至重建完成(以完成產權登記時間為準),該署112年9月12日函復基於比例及平等原則,仍維持原決議補助30個月,本府將持續向該署爭取提高或延長搬遷補助費用,以維護住戶權益。 二、 貴會暨議席關心地方建設,併予致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