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陳皇宇、沈家鳳、陳秋宏、蔡蘇秋金、謝舒凡 
案由
爭取提高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搬遷補助費用。 
說明
國宅海砂屋更新重建案件除了營建署爭取3.75億元的道義補助外,本席建請市府提高搬遷補助費用,同時加快行政流程,盼能在今年底完成搬遷、啟動拆除作業,協助社區重建,以維護保障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1194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爭取提高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搬遷補助費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 經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該署)於106年12月29日同意道義補助費用3.41億元、重建期間搬遷補助費3,390萬元(每戶每月5,000元共30個月),續經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111年12月22日會議決議比照該署補助每戶每月5,000元共30個月,總計為每戶每月10,000元共30個月之搬遷補助費;另本府於112年7月26日函請該署考量延長補助期間至重建完成(以完成產權登記時間為準),該署112年9月12日函復基於比例及平等原則,仍維持原決議補助30個月,本府將持續向該署爭取提高或延長搬遷補助費用,以維護住戶權益。 二、 貴會暨議席關心地方建設,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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