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 
案由
身心障礙學童非一般型安親班所能照顧·其校內課後照顧班可解決該類弱勢家庭學童課業無人指導的窘境,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編列預算補助學校辦理此項服務,以減輕家長照顧壓力。 
說明

一、每個學生學習狀況不同,其身心障礙學生須考量生理、情緒等因素實屬複雜性照顧,應從整體面考量家庭和照顧者的需要,提升特殊教育能量。

二、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核撥經費補助,使其校方有效運用補助款,依照校內實際需求擬定課後照顧班之教育及照顧等完整配套系统,提供個別化教育需求,讓該類弱勢學生在生活與課業獲得照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9/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1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8071號 
執行情形
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1日府教特(三)字第1101168729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身心障礙學童非一般型安親班所能照顧,其校內課後照顧班可解 決該類弱勢家庭學童課業無人指導的窘境,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編 列預算補助學校辦理此項服務,以減輕家長照顧壓力」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持服務,教育局訂有「臺南市國民中小學 辦理課後、寒暑假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實施計畫」,每年投入 辦理身心障礙課後照顧專班經費約 1,200 萬元,以落實對身障學生的 照顧,減輕家長經濟壓力。 二、依據上開計畫,明定照顧專班實施時間為國小每日節數四節,國中每 日節數一節為原則,情況特殊者,得函報教育局專案核准後實施。學 校可依學生及家長需求安排至下午 5 時 30 分,並列於學校計畫中執 行,家長可放心讓孩子在課後照顧專班學習。 三、教育局將持續編列預算補助學校並積極盤查各校執行情形,不定期訪 視各校落實計畫辦理,以維護身障學生及家長權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