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怡珍
- 連署人
- 周麗津、Ingay Tali 穎艾達利、蔡育輝
- 案由
- 身心障礙學童非一般型安親班所能照顧·其校內課後照顧班可解決該類弱勢家庭學童課業無人指導的窘境,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編列預算補助學校辦理此項服務,以減輕家長照顧壓力。
- 說明
一、每個學生學習狀況不同,其身心障礙學生須考量生理、情緒等因素實屬複雜性照顧,應從整體面考量家庭和照顧者的需要,提升特殊教育能量。
二、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核撥經費補助,使其校方有效運用補助款,依照校內實際需求擬定課後照顧班之教育及照顧等完整配套系统,提供個別化教育需求,讓該類弱勢學生在生活與課業獲得照顧。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9/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9/0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9/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9/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8071號
- 執行情形
- 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1日府教特(三)字第1101168729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身心障礙學童非一般型安親班所能照顧,其校內課後照顧班可解 決該類弱勢家庭學童課業無人指導的窘境,建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編 列預算補助學校辦理此項服務,以減輕家長照顧壓力」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持服務,教育局訂有「臺南市國民中小學 辦理課後、寒暑假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實施計畫」,每年投入 辦理身心障礙課後照顧專班經費約 1,200 萬元,以落實對身障學生的 照顧,減輕家長經濟壓力。 二、依據上開計畫,明定照顧專班實施時間為國小每日節數四節,國中每 日節數一節為原則,情況特殊者,得函報教育局專案核准後實施。學 校可依學生及家長需求安排至下午 5 時 30 分,並列於學校計畫中執 行,家長可放心讓孩子在課後照顧專班學習。 三、教育局將持續編列預算補助學校並積極盤查各校執行情形,不定期訪 視各校落實計畫辦理,以維護身障學生及家長權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