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3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案由
- 請市府命名道路時能傾聽在地民意,並結合歷史與地理淵源。
- 說明
- 南區之新開道路比較多,但市府在路名命名時,不斷將路段命名當作與日本之友誼,比如弘前路、青森路、那珂街,與在地毫無歷史地理淵源,導致無法使當地民眾產生連結。
- 且本市雖與黃金海岸市自1982年締結姊妹市迄今43年,特將南區新設道路命名為「黃金海岸路」(原喜明南街路段拓寬及新闢延伸路段),該路段亦與在地指稱之「黃金海岸」無任何地緣關係。
- 為避免在地居民對於新路名之陌生感,且對方城市並未將道路命名為「臺南路」,故請市長勿再因國外城市互訪之後,即將對方城市名稱任意命名為本市路名。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9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6054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4年7月15日1140006432號 本府就「請市府命名道路時能傾聽在地民意,並結合歷史與地理淵源。」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深化城市交流,本市道路如為新設重劃區或工業區道路的命名以姐妹、友誼市為命名方向之一,以達成市政願景一起臺南,世界交陪」。 二、依「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 2 條第 3項規定,道路命名得逕由本府為之。 三、道路名稱是城市規劃的一部分,本市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以友誼城市命名,藉此提升地方的國際知名度,能夠吸引更多的投資、旅遊與商業機會,並透過國際文化活動、學術交流及貿易合作,有助於提升當地的文化影響力與軟實力。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