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案由
請速規劃中輟生住宿學校收容及課業輔導需專人規劃。 
說明

一、本市目前只有永仁國中慈暉班有住宿安排,不足安排國中中輟生。

二、中輟生課業明顯落後,行為偏差需有專人輔導及規劃。

 
辦法
請教育局盡速規劃、輔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1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158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0.12.27府教家字第1001008957號函復本會: 一、復貴會100年12月20日南議教育字第1000011581號。 二、有關本市中輟生復學輔導就讀措施,目前本市永仁慈輝班最大容納量為60名學生(教育部100年度核定25名仍可依實際人數追加)),主要協助家庭遭逢變故及學習適應力較低落之中輟復學及中輟之虞的學生,目前已有25位學生順利銜接就學中(統計至100年12月26日止)。另有大成國中資源式中途班夜間設有住宿措施,最大容納量為15名學生,主要協助學習適應力較低落之中輟復學及中輟之虞的學生,且依照教育部規定可跨學區招生。 三、有關行為偏差學生預防及復學輔導執行方面說明如下: (一)在預防中輟方面: 1、本市推動優先認輔高關懷個案,並接受學校轉介最需要關懷家庭輔導之個案,經專業心理師及諮商師評估後認為有輔導必要及符合協助範圍者,另安排志工輔導員前往家訪或到校訪進行開案輔導及相關處遇,截至目前為止共計訪視618個家庭(家訪:228次、校訪:130次、電訪:260次)。 2、本市100年運用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經費,引進專業資源進校園,辦理如:安親輔導社區生活營活動、需高關懷學生療程式小團體諮商活動、個別諮商輔導活動、陽光青少年活動、築夢年少課業輔導活動等5類別之申請受理學校提案,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使嚴重適應障礙與行為偏差學生能得到適當的輔導,利用多元化的課程,提高需關懷學生之學習興趣,加強學生之學校適應力,使其逐漸融入正常課程,進而減少青少年犯罪與校園暴力。 (二)復學輔導及中介教育措施:有關中輟預防復學與輔導業務,積極落實中輟生復學輔導就讀與預防之中介教育措施-資源式中途班及慈輝班。100年本市中介教育措施計畫(含慈輝班及資源式中途班),計有10所學校(每校/班可為15名):大成國中、仁德國中、文賢國中、安南國中、歸仁國中、永仁高中、永康國中、新興國中、復興國中、和順國中,每月平均輔導中輟復學生約130名。 四、本案聯絡人林意婷小姐,電話:06-6591068轉23。

教育局執行情形: 1.本市永仁慈輝班最大容納量為60名學生,主要協助家庭遭逢變故及學習適應力較低落之中輟復學及中輟之虞學生,目前已有24名學生順利銜接就讀(統計至101年1月31日止)。 2.另有大成國中資源式中途班夜間設有住宿措施,最大容納量為15名學生,主要協助學習適應力較低落之中輟復學及中輟之虞學生,且依照教育部規定跨學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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