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6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趙昆原 
連署人
杜素吟、盧崑福、方一峰、蔡秋蘭、周奕齊、林阳乙 
案由
建請改善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場田徑場周圍的路面及羽球館內漏水問題。 
說明

一、臺南市政府非常重視體育活動的推廣,欲打造全民運動城市。然而要鼓勵全市市民愛上運動,讓全民參與運動,首要即是提供能讓市民安心、放心的運動場所及設備。

二、新營體育場是一座綜合性體育場區,有田徑場、羽球館、游泳池、籃球場、網球場、壘球場、槌球場、桌球室、柔道室、健身中心等場館設施,周邊還有兒童遊具、戶外體健器材等休閒設施,是許多市民的休閒生活重心,同時也是大型運動賽事舉辦的場所。

三、惟歷經近數十年高度使用,進入田徑場及桌球室等處的周圍路面,因長期承受風吹雨淋日曬而裂化破損、不堪使用,羽球館也因連日大雨造成館內多處嚴重積水,亟待更新改善,建請市府編列預算維護,以供使用人有個安全的運動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02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7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22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00700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改善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場田徑場周圍的路面及羽球館內漏水問題」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田徑場周圍路面劣化破損問題,本府教育局(體育處)於 109 年 9 月 30 日提報前瞻二期計畫,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經費補助,該署業 於 110 年 8 月 16 日核定「臺南市立新營體育園區田徑場外牆、廁所及周邊景觀暨第五停車場整修工程」,核定總經費新臺幣 2,500 萬元,中央補助款 1,750 萬元,市配合款 750 萬元,整修項目亦包含田徑場周邊環場路面鋪面整修,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將於墊付案通過後,盡速辦理發包事宜。 二、有關新營體育館、羽球館漏水問題,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已於 110 年 8 月 5 日邀集建築師會勘漏水狀況,經初步研判可能為屋頂天窗膠條老化造成漏水,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已研議屋頂漏水改善方案,將針對屋頂漏水處進行改善,初估所需經費約 300 萬元,將另爭取經費預算盡早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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