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秋萍 
案由
建請評估永康拖吊保管場地遷移,並將原址規劃停車場使用。 
說明
  1. 永康拖吊場現址為都市計畫停17停車場用地,鄰近永大夜市、探索公園及永康里等人口稠密區,停車需求殷切,故請警察局評估拖吊場遷移至適當場址,並將土地回歸停車場使用,俾改善交通問題。
  2. 現址土地面積約0.45公頃,相當適合立體化開發,為利土地發揮最大效益,建請交通局同步評估停車場立體多目標開發規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52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評估永康拖吊保管場地遷移,並將原址規劃停車場使用」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目前於轄內共設有四處公有拖吊保管場,分別位於永康區、東區、南區及新營區,並依轄區特性劃分責任範圍,執行道路違規車輛之拖吊與保管作業。 二、永康拖吊場主要負責永康區、歸仁區、關廟區、仁德區、龍崎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大內區、新化區、山上區及左鎮區等共計12個行政區之拖吊勤務,涵蓋區域遼闊,為本市負責範圍最廣之保管場,保管容量汽車80台、機車300台。 (一) 113年永康拖吊場拖吊違規車輛總計達3,159台。 (二) 114年截至6月底止,已執行拖吊達2,117台,預估全年數量將再上升,顯示該場負荷日益繁重,尤以近期註銷車牌案件暴增(如超速吊扣牌照、逾期檢驗註銷、酒駕案件等),場內經常處於接近飽和狀態。 三、經盤點目前東區(保管容量汽車174台、機車102台)及南區(保管容量汽車80台、機車300台)拖吊場使用狀況與腹地面積,兩場地現有空間亦有限,難以再有效支援永康拖吊場既有業務規模。倘若逕由東區、南區拖吊場收納,因路途遙遠將增加長距離拖吊作業風險及造成民眾領車不便。 四、依據實務作業需求、車輛拖吊保管空間及進出場彈性等綜合考量,未來如規劃設置新址,建議應以具備0.9公頃以上之腹地,始足以承擔現行業務量之需求。 五、綜上所述,本府警察局原則同意搬遷,惟尚未覓得符合作業需求之替代場址前,建請維持現址運作,並請相關權責機關研議適當遷移地點與規劃方案,以兼顧交通管理效能及地方整體發展需求。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