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4 
來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15124980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15年度「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事項」經費新臺幣1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35萬元,市配合款15萬元),因未及納入116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5年7月29日內授國計字第115080965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計畫核定經費新臺幣1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35萬元,市配合款15萬元),屬經常門15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為辦理115年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作業,加速清查未辦結變異點案件及提升違規案件處理效率,利銜接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又因內政部檢討預算之故,遲至115年7月29日方發文核准,因辦理時程緊迫且應於本年度(115年)支用完畢,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