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0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11/25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4163601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臺南市傳統藝術中心(原天仁工商校舍)第一期工程」,總經費1億1,380萬元(中央補助款800萬元、市配合款1億58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款500萬元因不及納入115年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4年9月15日文藝字第114302585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1億1,380萬元(中央補助款800萬元、市配合款1億580萬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度1,058萬元,114年度2,000萬元,115年度4,500萬元、116年度3,822萬元),其中市配合款已納入115年度預算,另中央補助款500萬元因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11月25日第72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因應建築物耐震評估結構不足,新增結構補強工項,辦理工程契約變更,為避免工程施作進度落後,本案確有緊急執行之必要,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3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5/12/10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2/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