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秋萍 
連署人
蔡秋蘭、周麗津、陳怡珍 
案由
建請市府辦理「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實施計劃」時,同意區、里、鄰長眷屬得自費隨團參加。 
說明
  1. 依據上開活動計劃,參加對象僅限里、鄰長及區公所工作人員,惟眷屬自費隨團參加跨區研習活動,並不影響經費執行目的及成效評估。
  2. 為擴大活動實施成效及積極培訓區、里、鄰行政志願工作人員,建請市府同意得攜眷自費參加。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58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辦理「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實施計劃」時,同意區、里、鄰長眷屬得自費隨團參加」案,敬答覆如下: 一、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於112年起以人為單位編列預算,區公所辦理本案研習活動,參加之里鄰長若需眷屬陪同,其眷屬得一同隨行,眷屬費用比照里鄰長費用全額自付。 二、另查有關眷屬自費參加事宜,本局於112年已輔導各區公所辦理。 三、本案於113年6月13日南市民區字第1130836972號再函知各區公所,參加之里鄰長若需眷屬陪同,其眷屬得一同隨行,眷屬費用比照里鄰長費用全額自付。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