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秋萍
- 連署人
- 蔡秋蘭、周麗津、陳怡珍
- 案由
- 建請市府辦理「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實施計劃」時,同意區、里、鄰長眷屬得自費隨團參加。
- 說明
- 依據上開活動計劃,參加對象僅限里、鄰長及區公所工作人員,惟眷屬自費隨團參加跨區研習活動,並不影響經費執行目的及成效評估。
- 為擴大活動實施成效及積極培訓區、里、鄰行政志願工作人員,建請市府同意得攜眷自費參加。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0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586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辦理「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實施計劃」時,同意區、里、鄰長眷屬得自費隨團參加」案,敬答覆如下: 一、臺南市區域發展及行銷跨區實地研習活動於112年起以人為單位編列預算,區公所辦理本案研習活動,參加之里鄰長若需眷屬陪同,其眷屬得一同隨行,眷屬費用比照里鄰長費用全額自付。 二、另查有關眷屬自費參加事宜,本局於112年已輔導各區公所辦理。 三、本案於113年6月13日南市民區字第1130836972號再函知各區公所,參加之里鄰長若需眷屬陪同,其眷屬得一同隨行,眷屬費用比照里鄰長費用全額自付。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