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4/03/22
- 來文字號
- 府體綜字第113023577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核定新營區新興國小辦理「學校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計畫」經費案,核定計畫總經費新臺幣(下同)427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臺教授體字第1130004956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另依同要點45點規定,應敘明理由,報陳直轄市、縣(市)政府送請議會同意後,始得支用。
- 本案核定計畫經費427萬元整(全中央補助款),因應時程緊迫,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2月27日第63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113年度教育部跑道專案補助(第5波),核定計畫總經費427萬元整,經費來源為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專案補助計畫),地方政府未編列相關預算,依規定辦理預算墊付。依據教育部補助作業規定,本案於核定日起列管填報勞務及工程採購進度,並且須於113年7月1日前完成工程發包及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工,逾期未完成,須部份自籌款支應。因本府未編列預算,為使計畫順利完成工程發包及完工,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4/04/19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5/13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5/29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389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