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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速將西橋里柴頭港溪邊岸綠化,並增置居民休閒遊憩設施,使市民能有休閒活動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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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柴頭港溪去(101)年因家庭污水排放而造成岸邊到處漥地積水而病媒蚊滋生,發生數件登革熱案例,經本席質詢、關注及現場會同察勘後,市政府迅速裝置排放管,疫情終獲控制。但目前溪岸邊仍到處坑洞,未及時填土,造成雜草叢生,雨季來臨仍會有積水現象,建議儘速整理溪岸邊地美化環境,建設成溪邊綠地公園,做為市民休閒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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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2.6.7日府水雨字第1020481883號函復:
二、旨揭林燕祝議員建請速將西橋里柴頭港溪邊岸綠化,並增
置居民休閒遊憩設施,使市民能有休閒活動處所乙節,經
查柴頭港溪排水沿岸之浮覆地共計11處,依都市計畫使用
分區均劃定為「綠」、「公兒」及「道路」用地,其中位
於西橋里轄內計有3處,「永康區西橋里-綠2」為避免住
戶家庭污水排入,本府水利局已先行將住戶屋後排水截流
排入既成箱涵,並於該處回填1000立方公尺之土方,將向
環保署爭取經費興建水質淨化廠予於綠美化;「永康區西
橋里-綠3」為防登革熱疫情,本府水利局已先行清除舊
河道內雜草,為避免住戶家庭污水排入,已先行將住戶屋
後排水截流排入既成箱涵,因上址涉及6筆私有土地,北區
區公所將洽土地所有權人協商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辦理
認養;至於「永康區西橋里-公兒21」依北區區公所102
年04月15日會勘結論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意北區區公所認養
逕為綠美化,要求辦理徵收,故僅能勸導及依環保法令要
求土地所有權人負起管理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