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3/09/05
- 來文字號
- 府社兒字第112113191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增加本市辦理「112年度未滿2歲(含延長2至3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經費、托嬰中心照顧比優化獎助暨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品質獎助」計畫經費新臺幣4,481萬2,000元(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7月20日社家支字第1120960663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 本案相關說明:有關本局辦理「112年度未滿2歲(含延長2至3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經費、托嬰中心照顧比優化獎助暨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品質獎助」所需經費計7億2,54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6億1,659萬元,地方配合款1億881萬元),又112年度單位預算已編列6億7,268萬元(其中中央補助5億7,177萬8,000元,地方配合1億90萬2,000元),尚有5,272萬元未及編入112年度預算中,其中地方配合款計790萬8,000元擬由原編預算支應,另中央補助4,481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並有效運用補助經費,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8月23日第60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提供本市每月托育補助及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經費,倘墊付案未能於定期會通過,恐影響民眾每月領取補助之權益。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3/09/22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0/19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0/27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0/31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983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