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9/08 
來文字號
府農銷字第1060962657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本市「臺灣蘭花品種商業服務中心」計畫不足經費3,318萬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補助2,600萬元及市配合款71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或107年度總預算時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糧署(下稱農糧署)106年6月9日農糧生字第106106508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計畫獲農糧署同意補助新台幣4,800萬元(業務費3,100萬元、設備及投資1,700萬元),本府配合718萬元(業務費400萬元、設備及投資318萬元),總經費為5,518萬元。本局106年農產行銷及輔導-業務費項下編列500萬元與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項下編列4,500萬元。

四、為因應時效,不足之補助款2,600萬元及市配合款718萬元,擬請准予提送市議會審議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07年度總預算編列後再進行帳務轉正,提請審議。

五、本案業經本府106年8月2日第30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予以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60008618號 
執行情形
一、106年12月11日決標與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 二、106年12月15日簽約。 三、106年12月28日提送細部計畫書送審,共11個子計畫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正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