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許又仁、杜素吟、吳禹寰、鄭佳欣、郭鴻儀
- 連署人
- 案由
- 建議原歸仁區第四公墓用地變更地目,以提供歸仁區歸南里興建活動中心之用。
- 說明
一、歸南里社區公園原為歸仁區第四公墓,於98年遷葬後施作綠美化。
二、歸南里目前並無活動中心,設置多功能活動中心讓里民能有一空間提供休閒、娛樂、學習的活動場所。
三、該社區公園坐落於臺南市歸仁區民權段0619-000地號,面積為6353.81平方公尺,所有權人為臺南市政府,管理者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地目為墓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
四、請臺南市民政局針對變更地目可行性提出說明。
- 辦法
-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歸仁區第四公墓用地變更使用使用編定,以提供歸仁區歸南里興建活動中心之用。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2/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1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2154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3月20日1080002459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19日府民自字第1080319617號函復: 本府就「建議原歸仁區第四公墓用地變更地目,以提供歸仁區歸南里興建活動中心之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1、旨案地號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後續應由需用地機關依使用需求辦理「使用分區變更」事宜。 2、所提歸仁區民權段619地號(6353.81平方公尺)興建活動中心,經查該地號為農業區(墓地使用),且周邊無臨計畫道路,建築線指定較為困難。且活動中心興建需面臨8米道路以上,現況道路均為私設通道,且路寬僅2~3米,不符規定。 3、活動中心興建部分,待區公所尋覓適當用地後,再行提案爭取相關經費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