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11/21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6124242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連署人
 
案由
財政部核定本市「強化資通安全防護作業計畫(106-107年)」經費新臺幣1,220萬8,000元(中央補助854萬5,000元;市配合款366萬3,000元),為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6年9月28日台財資字第106200524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財政部核定「強化資通安全防護作業計畫(106-107年)」總經費1,220萬8,000元(進位至千元)其中中央補助經費70%計854萬5,000元,本市配合款30%計366萬3,000元,因未及納入預算,擬請准予先行墊付,於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6年10月18日第31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4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1/29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60008228號 
執行情形
一、辦理使用年限逾7年電腦設備汰換及政府組織基準(GCB)導入。 二、106年已辦理完成、107年辦理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