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1/18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7012331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核定本市107年度「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及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有關地方政府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耐震評估及村(里)廣播系統建置計畫」經費新臺幣1,279萬1,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976萬9,500元;市配合款302萬1,5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7年1月2日內授中民字第106110536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核定補助耐震詳評36案,內政部補助876萬9,500元,市府配合款205萬3,000元。

(二)核定補助廣播5案,同意補助100萬元,市府配合款96萬8,500元。

(三)合計補助976萬9500元,市府配合款302萬1,500元,合計總經費1,279萬1,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月17日第323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02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