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連署人
鄭佳欣、余柷青、周嘉韋、沈家鳳、陳皇宇、沈震東、黃麗招、謝舒凡、李宗霖、李宗翰、蔡筱薇 
案由
為因應物價上升及通貨膨脹,也因應與日俱增的政策推動需要,建請民政局增加里長事務費及鄰長工作慰勞金。 
說明
  1. 鄰長為市民服務的第一線,工作內容包含宣導市政、反映民情、協助社會福利與急難救助和維護社區環境等。
  2. 若要加強政府與民間的良好互動,就要保障基層人員的福利。目前台南市的鄰長工作慰勞金為慰勞金。一年7,000元,平均一個月只有583元,遠低於其他五都之標準。
  3. 里鄰長是市政團隊的延伸,像是微血管那樣深入基層,各類工作要能落實,最重要的就是里鄰長系統的全力配合。
  4. 不論翻轉交通文化、強化公共衛生、抵禦認知作戰及落實自主防災,要讓城市脫胎換骨,真的需要里鄰長相挺。
  5. 建請民政局考量物價與通膨,並考量各項政策仰賴里鄰長之支持,適時調整里長事務費及鄰長工作慰勞金。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797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3年12月16日1130012224號 本府就「為因應物價上升及通貨膨脹,也因應與日俱增的政策推動需要,建請民政局增加里長事務費及鄰長工作慰勞金」案,敬答覆如下: 1、 里長事務補助費規範於中央政府所訂定之「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中,如要增修屬於中央政府權責,須送立法院審議。 2、 內政部於111年12月25日調升每月事務補助費5萬元。 3、 自114年起於春節期間另發給事務補助費7萬5,000元(5萬元×1.5)。 4、 內政部刻正研商「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預計發給30萬元。 5、 鄰長工作慰勞金於110年5,000元,112年、113年連續兩年漸進調高,規劃於明(114)年再增加1,000元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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