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2/1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025895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3年度「產業文化性資產推動計畫」之「覓蜜.找甜頭-推動善化糖廠動態保存建置計畫(第二期)」總經費320萬元(中央補助款256萬元、市配合款32萬元、所有權人台糖股份有限公司自籌款32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288萬元(中央補助款256萬元、市配合款32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文資綜字第113300132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320萬元(中央補助款256萬元、市配合款32萬元、所有權人台糖股份有限公司自籌款32萬元),其中288萬元(中央補助款256萬元、市配合款32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2月15日第6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善化糖廠是本市唯一尚生產在地蔗糖之處,也是全臺灣僅存兩處仍在製糖的糖廠,極具指標性保存價值,糖廠製糖期及保修期皆是保存重要關鍵,過去已完成製糖期紀錄,但保修期資料尚未建立,而該糖廠現正值保修期,極需儘速進場記錄,並訪談資深及退休員工,且糖廠員工年紀大需與時間賽跑,確有緊急執行之必要,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5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3/0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3/1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