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12/15 
來文字號
府環清字第109153112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清潔隊部內環保設施改善整合計畫」經費新臺幣60萬元(中央補助款計48萬元整,市配合款計12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1月27日環署衛字第1091171431號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為庚續辦理本市清潔隊部內環保設施改善整合計畫,本案總經費新臺幣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計48萬元整,市配合款計12萬元整)。

四、本案因中央核定計畫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五、本案業經本府109年12月15日第46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提案附件
市提附5件.pdf
 
一讀日期
2020/1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21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25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307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