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案由
建請臺南應恢復室內空氣槍射擊靶場。 
說明

一、臺南空氣步槍射擊靶場原來位於體育公園,體育處以土地和國產有牽扯名義,把室內空氣槍射擊靶場拆掉,建議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應設法解決,讓空氣槍射擊靶場儘速在體育公園恢復。

二、原本位於運動公園的室內射擊場和國產署重疊的土地微乎其微,不應該拆掉,近年來在國際運動正式比賽,射擊已成為臺灣的強項,因為它適合東方人,政府已把它列為奪牌重點項目,臺南在這方面要爭取更好的成績,應想辦法讓室內射擊場恢復。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366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5月22日以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55912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應恢復室內空氣槍射擊靶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原室內射擊靶場因與國有財產署土地重疊,且因場館老舊、具使用危險性,故予以拆除。 二、若重新於體育園區設立室內射擊靶場,除需與國有財產署商談土地重疊事宜,尚需評估使用需求及場館管理方式。 三、溪北地區太子國中設有室內空氣步槍射擊靶場,再由教育局(體育處)與學校洽談開放選手射擊練習使用,並同時研議其他適合地點設置室內靶場之可行性。 ------------------------------------------------- 一、108年5月22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559123號函復。 二、原室內射擊靶場因與國有財產署土地重疊,且因場館老舊、具使用危險性,故予以拆除。 三、若重新於體育園區設立室內射擊靶場,除需與國有財產署商談土地重疊事宜,尚需評估使用需求及場館管理方式。 四、溪北地區太子國中設有室內空氣步槍射擊靶場,另由教育局(體育處)與學校洽談開放選手射擊練習使用,並同時研議其他適合地點設置室內靶場之可行性。 五、本案尚需進行可行性評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