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 
連署人
黃麗招、林易瑩、邱莉莉、蔡育輝、尤榮智、沈家鳳、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因應我國大型重機普及化,建請警察局編列預算專案採購警用大型重機,並專案辦理員警接受大型重機駕駛訓練,並輔導考取駕駛執照。 
說明

一、我國大型重機逐漸普及,依據公路總局統計,全台重機領牌數量已超過15萬輛,登記於台南市則有9,195輛,並以每年約1,000輛之速度增加。

二、隨著重機數量普及影響,駕駛重機違規或為犯罪工具之可能增加,一般警務用車輛恐無法予以匹敵;且大型重機擁有速度快、靈活性高等特點,利於防制危險駕車及高速追緝,未來可能成為警方利器。

三、警務設備與人員技能應與時俱進,並對未來可能之發展以宏觀思維做準備,故建請警察局提撥預算採購警用大型重機設備並辦理人員相關技能訓練。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9/0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7666號 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9月26日府警交字第1081030587號函復: 一、本府警察局(以下稱警察局)現有大型重型機車17輛,三輪大型重型機車(宏佳騰)4輛,合計共21輛(未含停駛7輛),分別配屬保安警察大隊及交通警察大隊勤務使用,目前大型重型機車勤務用途除巡邏、交整等攻勢勤務外,還有支援性勤務如特勤、大型活動(路跑、自行車比賽)及交通安全宣導等,為因應民間大型重型機車數量增加勤務需 求,警察局積極爭取中央及本府相關經費汰換車齡偏高車輛,預計109年編列預算經費汰換4輛大型重型機車,以利勤務執行。 二、另有關大型重型機車相關技能訓練,因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員警9成以上均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且內政部警政署辦理之年度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訓練,警察局108年度獲配8名員警參加,對於新進人員警察局均編列經費辦理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訓練,精進駕駛技術,應能有效執行各項勤務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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