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0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周嘉韋、林依婷、李宗翰、沈家鳳 
案由
建請修改黃昭堂紀念公園收費方式。 
說明
「黃昭堂紀念公園」是首座以紀念臺灣主權運動人士為主題的公園,但文史團體舉辦相關活動紀念卻仍須收費,建請市府調整收費機制,以符合民主深化之過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1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425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修改黃昭堂紀念公園收費方式」案,敬答覆如下: 為有效管理本市公園綠地,藉以提升市民生活及休憩品質,有關本市公園使用收費,臺南市政府特公告《臺南市公園綠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收費標準表》,載明「公園基地面積三公 頃以下(含三公頃)者,場地使用費每日新臺幣三千元,保證金每一申請場次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公園基地面積大於三公頃者,場地使用費每日新臺幣五千元,保證金每一申請場次新臺幣二萬元」。 基於公園之公共效益與使用者付費原則,查黃昭堂紀念公園為三公頃以下之公園,應統一依上開收費標準;次查上開收費標準註記第五點,亦已明定得免繳使用費之相關規定。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