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9/12 
來文字號
府環清字第111115694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111年度「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天然災害緊急應變機具資本門專案計畫(鏟裝機1輛)」經費新臺幣350萬元整(中央補助78%計273萬元,地方配合款22%計77萬元),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8月29日環署督字第111111457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350萬元整(中央補助78%計273萬元,地方配合款22%計77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9月6日第55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62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