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7/26
- 來文字號
- 府族原字第105078048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 連署人
- 案由
- 為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本市105年「名字與權利─『喚回‧我的名』系列活動計畫」經費3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5萬元,市配合款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7月5日原民綜字第105003988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25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5萬元整。因上開經費未及編列於105年度預算內,鑒於是項計畫執行具急迫性,為期如期執行,爰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再於106年度預算時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7月20日第25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8/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884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