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11/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324437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各區公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補助本市楠西區公所辦理「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清淤公益支出計畫」之「楠西區密枝里密枝段1-60地號排水改善工程」,經費計新臺幣50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113年10月24日水南曾字第1133004551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辦理。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50萬元整,由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1月26日第67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依核定函規定,屬工程類計畫,應於核定後三個月內發包,案地現況亟需改善以減少土壤流失,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以利於時效內辦竣並向中央核結。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2/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2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261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