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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Ingay Tali穎艾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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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當初工務局將安億公園相關事務移撥給民族事務委員會時,未將人員及經費一同移撥,此次更是民委會第一次管理約2公頃大的公園。應啟動第二預備金,來增加維護經費和管理人員,方能建置更完善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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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啟動第二預備金,增加維護經費和管理人員,建置更完善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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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12月25日1080012534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12月24日府族原字第1081490838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增加安億公園維護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維護安億公園設施及整體環境清潔,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108 年度編列費用預算計 70 萬元整,並以公開招標方式委由廠商進行公園清潔及維護工作,惟因安億公園鄰近安平觀光地區,人潮眾多,民眾使用該公園頻率增加,經配合提升清潔維護密集度,該項經費於 8 月用罄。為維持公園整潔,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於 108 年 9 月 3 日簽准動用第一預備金 35 萬元支應,辦理招標採購委由廠商接續安億公園環境清潔。
二、同時,為改善安億公園積水問題,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已於 108 年 10月 16 日簽准動用第二預備金 249 萬元整,辦理安億公園排水設施工程,目前正辦理規劃設計暨監造招標作業中。未來將積極提編相關預算,如尚有不足將簽請動用預備金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