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連署人
邱莉莉、林志展、蔡麗青、沈家鳳、沈震東、杜素吟、陳秋宏、余柷青、謝舒凡、林依婷、林美燕、尤榮智、邱昭勝、林冠維、王宣貿、蔡育輝、朱正軒、曾之婕、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在新豐區公私立幼兒園内增設集中式特教班,幫助慢飛的孩子迎頭趕上,有助於孩子進入國民教育義務,增加孩子融入社會的能力和機會。 
說明
  1. 目前新豐區公私立幼兒園內皆無學齡前集中式特教班,特殊幼兒只能勞於奔波往中西區、北區、新營區尋找適合的特教班,路途更遠的孩子也只能放棄適合的環境。讓特殊幼兒進入不適合的校園,更容易錯失良好、適合的學習機會。
  2. 建請市府儘速在新豐區公私立幼兒園内增設集中式特教班,幫助慢飛的孩子子迎頭趕上,有助於孩子進入國民教育義務,增加孩子融入社會的能力和機會。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9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在新豐區公私立幼兒園内增設集中式特教班,幫助慢飛的孩子迎頭趕上,有助於孩子進入國民教育義務,增加孩子融入社會的能力和機會」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規定,本府教育局採逐年增設學前集中式特教班,114學年度預估增置2班,並依執行情形檢討精進。 二、考量近年大新豐區特教學生服務案量,已優先規劃114學年度擇1所公幼設置。 三、本府亦提供特殊教育巡迥服務,並依身障類別程度補助學校聘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以提供更穩定專業的特教支持。未來將積極向中央爭取增加設班經費,持續精進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