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7/18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1006944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本市辦理「臺南市傳統匠師傳習計畫(第一期)」總經費910萬元(中央補助款728萬元、市配合款182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文資傳字第1133004977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總經費910萬元(中央補助款728萬元、市配合款182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6月18日第6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保存技術知識性與技術性課程培訓,課程於案場實際操作,因三位匠師皆已高齡,於傳統技藝之傳承上有其急迫性,故有緊急執行之必要;另因課程施作須配合案場其它工程項目之進度,為使本案順利進行,減少因工程銜接造成施作進度延遲問題,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7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4/08/1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8/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8/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