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3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連署人
周嘉韋、沈家鳳、黄肇輝、陳秋宏、沈震東 
案由
建請市府於東區東門路三段(文化路至東成街)附近架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積極改善環境噪音,以維附近住戶安寧。 
說明
  1. 民眾反映案由路段頻繁有車輛噪音影響住戶安寧,環保局於9月13日至15日間在該處架設48小時的類固定式聲音照相,期間總共告發4件,召回檢驗12件,直接裁罰2件。
  2. 從環保局之執行狀況顯示,案由所指路段實為高違規密度的點。
  3. 建請市府於案由路段架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積極改善環境噪音,以維附近住戶安寧。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11735號 
執行情形
一、現階段針對噪音車輛管制策略,主要針對前30大路段安排稽查管制策略,如環警監機動車輛聯合稽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等,並定期檢討陳情變化以調 整稽查作為。 二、有關聲音照相建置部分,本府環保局於東區東門路三段7-11立東門市(往交流道方向)業已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另該路段(文化路至東成街方向)經環保局評估無合適架設固定式聲音照相點位(無合適電源及桿體),遂以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作為稽查,另本府環保局於今年底預計再加入2套類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逐步提升稽查量能、值勤時間,以積極改善該路段機動車輛噪音問題,降低噪音車擾寧情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