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唐碧娥 
連署人
張世賢、蔡玉枝、曾王雅雲、陸美祈、蔡蘇秋金、郭秀珠、李文正 
案由
建請環保局要求中石化公司儘速以特殊材質黑網,覆蓋安南區中石化挖出含有戴奧辛成分的有毒淤泥,避免世紀之毒戴奧辛擴散空中再次毒害居民。 
說明
目前中石化公司在安南區中石化挖出含有世紀之毒戴奧辛的有毒淤泥,只以藍白塑膠布覆蓋,然而塑膠布薄又容易破裂,曝曬的有毒淤泥乾裂成沙擴散於空氣中,二次毒害鹿耳里、顯宮里及四草里居民,因此建請環保局要求中石化儘速以特殊材質的黑網覆蓋有毒淤泥,如果中石化不願意做,為了維護三里居民生命安全,環保局應該強硬行使公權力依法開罰,甚至得連續開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117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12.23府環水字第1021124549號函復: 一、復貴會102年12月12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1175號函。 二、本案本府說明如下,請貴會卓參: ﹝一﹞有關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整治場址堆置於單一植被區 之土方為經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公司﹞自主驗證通過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之濕處理洗淨土,本府業已執行第一層土方驗證作業,驗證結果皆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二層土方將於中石化公司提出竣工報告後辦理驗證會議進行驗證採樣。 ﹝二﹞有關本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業於本﹝102﹞年11月14日辦理會勘,已要求中石化公司於合格土暫存區底部鋪設不透水布隔離後,暫存合格土,再以藍白帆布上覆特殊材質的黑網覆蓋雙重覆蓋。另為提升揚塵抑制效果避免衍水二次污染疑慮,要求中石化增設自動灑水裝置,設置方式為每間隔10公尺設置1隻灑水頭,目前已完成設置27隻。另考量現階段運輸需求,運輸動線採人工灑水方式輔助。 ﹝三﹞本府環境保護局每個月於場址周邊進行4點位之空氣品質監測作業,本﹝102﹞年度1月至10月歷次空氣品質監測結果總懸浮微粒及PM10濃度皆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四﹞以上揚塵防制要求皆已完成改善,未來本府將持續監督要求中石化公司做好揚塵防制,避免當地居民遭受二次污染。

本府環保局已責成中石化公司加嚴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經處理且驗證合格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之合格土始得移運至暫存單一植被區,暫存期間土方以不透水帆布及防塵黑網雙層覆蓋,並設置灑水裝置加強揚塵抑制效果。此外亦於場址設置駐場人員,全程監督合格土移運及暫存作業執行情形,若發現有造成揚塵等二次污染情事,則立即要求中石化公司停工,迄完成改善後始可恢復作業。﹝依決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