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5/10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1036694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市101年「草食動物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治計畫」,經費新台幣43萬4,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37萬元整;市配合款6萬4,00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1年3月1日防檢一字第101147245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而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支用墊付款。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37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6萬4,000元整,由本市動物防疫保護處101年度動物衛生保健與保護-動物防疫-業務費科目項下辦理追加預算支應。

(二)本案係辦理本市推動草食動物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治工作。

四、本案業經101年4月18日第6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5/2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5/3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10010494號 
執行情形
本計畫中央補助款已支用150,597元,購置防疫物資,並聘用雇工1名協助防疫輔導及消毒等工作。擬再辦理動物防疫宣導教育講習一場次,並再購置消毒藥劑等防疫物資,將於計畫年度結束前執行完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