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沈家鳳李宗霖 
案由
建請教育局盤點校園閒置空間,編列預算設立教師休息空間及師生會談室,改善教師工作環境。 
說明
  1. 教師除教學外,尚需兼顧班級經營、親師溝通及行政業務,工作負荷繁重,亟需適當休息空間舒緩壓力。
  2. 現行教師辦公室多兼具備課、休息及師生晤談功能,建議規劃獨立休息區及會談空間,以提升使用效能。
  3. 建請教育局參考北市編列預算,透過活化校園閒置空間,劃分辦公、休息與會談場域,提升教師工作品質,並建立安全、友善且互相尊重的校園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68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校園閒置空間編列預算設置教師休息空間及師生會談室」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國中小設備基準,校園空間依行政區、教學區、運動與活動區、休憩區及服務區進行整體規劃,目前各校均已依需求及建物現況設有導師辦公室、科任教師辦公室或採聯合辦公室形式等。 二、另依臺南市校園空間多元活化實施要點,本市學校閒置空間可用於課後輔導等文教相關用途,以作為空間活化利用,故目前學校就現有部分空間,如教師聯誼室、低度使用之會議空間或其他使用效益較低之場域,可依權責再進行多元活化利用,惟前揭做法須在不影響校務運作及教職員權益之前提,且確實能提升校園空間使用效能下設置。 三、至於經費補助部分,查教育部補助範疇以教學所需設施設備為主,尚未包含行政區,各校如有空間改善需求得本權責由年度基金賸餘或光電回饋金等其他收入來源妥為運用,本府教育局亦將視整體資源狀況及改善需求予以協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