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8/04/13
- 來文字號
- 府環水字第1070230736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估列本府辦理「107年臺南市全國水環境清淨河面計畫」新臺幣1,950萬元(中央補助1,521萬元,本府自籌429萬元)墊付事宜,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30日環署水字第107002500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業經本府於107年3月9日以環水字第1070021573號函爭取並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估列(如說明一),中央補助款為1,521萬元整,另本府自籌429萬元,總計1,950萬元,因經費補助核定日未及納入本局107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4月12日第332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 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市提2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18/03/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5/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397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