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陳秋宏 
連署人
林志展、蔡蘇秋金、劉米山、鄭佳欣 
案由
青年事務委員會徵選制度應和委員會成員共同制定,並降低網路投票徵選分數占比。 
說明

一、青年事務委員會徵選方式不甚合理,網路票選竟占了複試計分的45%,恐變調為網紅甄選會。

二、青委會的宗旨應是召集對於參與公共事務富有熱忱、對政策有一定理解和想法的青年,市府相關單位應降低青委會徵選網路票選計分的占比,並規劃防堵機制以免徵選過程不公,日後在徵選方式的部分也應和青委會成員一同討論制

定,參考青年意見,而不是市府單方面的決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039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12月22日1090012898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21日府研青字第1091542774號函復: 本府就「青年事務委員會徵選制度應和委員會成員共同制定,並降低網路 投票徵選分數占比」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次青年代表徵選機制說明及結果: 採網路人氣票選及徵選小組評選方式,並非僅以網路人氣票選分數即決定青年代表名單。其中本次徵選小組評選,除書面及 1 分鐘影片供評選委員參考外,並採視訊面試,增加與候選人互動機會,表達理念。 本次投票結果 1,000 票以上 5 位,最低票數 11 票。 二、未來徵選評估方式: (一)將納入青年委員建議,共同制定辦法,健全徵選方機制。 (二)針對青年委員徵選,若有網路票選機制,擬大幅降低計分比重,以低於 10%以內為原則。 ————–決議案辦理情形————————– 一、 109 年 12 月 21 日府研青字第 1091542774 號函復。 二、 109 年青年代表徵選,採網路人氣票選及徵選小組評選方式,並非僅以網路人氣票選分數即決定青年代表名單。其中本次徵選小組評選,除書面及 1 分鐘影片供評選委員參考外,並採視訊面試,增加與候選人互動機會,表達理念。業於 109 年 11 月 30日完成徵選。 三、未來徵選方式,將納入青年委員建議,共同制定,健全徵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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