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3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 
連署人
周奕齊、黄肇輝、陳怡珍、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麗津 
案由
建請市府教育局於局內設置具工程背景之約用人員,以利教育局相關工程標案順利進行。 
說明
  1. 依據111年度審計報告指出,教育局推動新建公共化幼兒園設計規畫多數工程由學校辦理,承辦人員多為教師兼任,因未具工程專業背景及經驗,致有設計審查欠嚴謹、設計期程冗長、編列工項預算單價偏低等問題,影響工程品質與預算執行率。
  2. 建請市府教育局編定採購工程經費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個案或任務型工程計畫,於計畫編籌內,設置具工程背景之約用人員,以利工程進行。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789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於局內設置具工程背景之約用人員,以利教育局相關工程標案順利進行」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推動新建公共化幼兒園案,教育局已公開招聘4名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之約用人員,協助各園處理專設幼兒園新建工程進行。 二、為提升工程執行品質,本府教育局訂定各項措施如下: (一)擬訂招標文件範本,協助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二)教育局置有技正及技士等人員,提供專業工程諮詢管道並協助工程書圖審查。 (三)組成總務諮詢輔導團,適時支援並解決各校採購面臨之問題。 (四)邀集專家學者於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階段;外聘專家學者就相關書圖進行審查,專業審核確保規劃設計書圖之安全性及正確性。 (五)定期辦理工程督導,並配合本府工務局進行無預警之工程查核,透過實地勘查及抽查,提升工程品質。 三、另對於工程經費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個案或任務型工程計畫,如新建校工程或重建工程,為利計畫執行,考量行政人力不足,以組成籌備處或委由專案工程管理團隊方式辦理,必要時增聘約用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為優先資格考量,以符合實際工程現場所需,有效提升經費執行率及工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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