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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周奕齊、黄肇輝、陳怡珍、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麗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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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教育局於局內設置具工程背景之約用人員,以利教育局相關工程標案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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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於局內設置具工程背景之約用人員,以利教育局相關工程標案順利進行」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推動新建公共化幼兒園案,教育局已公開招聘4名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之約用人員,協助各園處理專設幼兒園新建工程進行。
二、為提升工程執行品質,本府教育局訂定各項措施如下:
(一)擬訂招標文件範本,協助履約管理相關事宜。
(二)教育局置有技正及技士等人員,提供專業工程諮詢管道並協助工程書圖審查。
(三)組成總務諮詢輔導團,適時支援並解決各校採購面臨之問題。
(四)邀集專家學者於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階段;外聘專家學者就相關書圖進行審查,專業審核確保規劃設計書圖之安全性及正確性。
(五)定期辦理工程督導,並配合本府工務局進行無預警之工程查核,透過實地勘查及抽查,提升工程品質。
三、另對於工程經費達一定規模以上之個案或任務型工程計畫,如新建校工程或重建工程,為利計畫執行,考量行政人力不足,以組成籌備處或委由專案工程管理團隊方式辦理,必要時增聘約用工程相關科系或具工程經驗為優先資格考量,以符合實際工程現場所需,有效提升經費執行率及工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