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5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文化部補助本市辦理「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總經費計新臺幣5,110萬元整(中央補助30%計新臺幣1,533萬元;市配合款70%計新臺幣3,577萬元整),為爭取執行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2年8月21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2300661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局第七大隊中正分隊(包含警察局少年隊及婦幼隊)係為原日式昭和時期之「臺南合同廳舍」,廳舍建於1938年,為本市第一個消防據點。然經過歲月的洗禮,結構明顯老化,外牆亦已斑駁並剝落。有鑑於此,本局配合中央文化部提報修繕計畫(總經費計新臺幣5,110萬元整),期許執行後建築物結構及外觀能有大幅改善,除了保存原廳舍機能,更可在孔廟文化園區中,與附近古蹟連結成具代表性的觀光景點。

(二)本案修復工程設計業已完成,後續工程總經費計新臺幣5,110萬元整業經文化部暫予核定,中央補助30%計新臺幣1,533萬元、市配合款70%計新臺幣3,577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103年3月19日第152次市政會議決議通過,提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18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3000209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目前招標文件製作中,預計103年8月可完成招標作業,預計105年3月底完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