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趙昆原、賴惠員、黃麗招、盧崑福 
案由
建議市府活絡新營區第二公有零售市場,改建為新式商店街及立體停車場,以營造舒適購物環境。 
說明

一、新營區第二公有零售市場建物老舊、生意清淡,有超過一半的攤位停止營業,市府經發局前行文停業攤商必須恢復營業,並強調租約到期後,將依規定收回攤位不再續約。此舉引起全體攤商一片驚慌,讓他們維持生計的市場,倘一旦廢市,真叫他們不知如何是好。

二、據一些攤商耆老表示,該市場營運已超過一甲子,孕育多少攤商一家三代人,其所牽連的是一種文化也是一份濃郁的情感。營運之始,他們也出錢出力,市場才得以順利營運。如今,市府不思整頓之道,使它風華再現,僅以「建物老舊、生意清淡」為由,就輕言廢市,教他們情何以堪。

三、綜此,建議市府朝活絡新營區第二公有零售市場方向去規劃,結合新營區四位議員透過立委向中央爭取市場重建經費。新營區新進路二段與延平路一帶,建議規劃成商業區,另應將公有與私有土地整合,整體規劃停車場與市場。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40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06.07府經場二字第1020494209號函復: 一、復 貴會102年5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20010407號函。 二、本市新營第二市場因建物老舊,恐有傾圮危險之虞且地理位置鄰近第一市場,目前除少數攤商尚在營業外,已無市場機能,若再挹注經費恐無法再造榮景。 三、本府都市發展局將擬定新營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妥適劃分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期望透過整體性的都市更新計畫及策略,加速地區再造,強化地方生活品質並提昇地方價值。

.目前狀況:新營第二市場市場興建於民國40年間,內部毀損老舊殘破,週邊鄰延平路、新進路,市場基地範圍之攤鋪位數量近乎飽和,因市場地處新營區中心位置,四周亦無可供停車之處。經101年7月9日及102年1月29日向市長簡報,本市與新營區第二市場攤商之租約至103年3月31日到期不再續約,後續將配合本府都市發展局整體規劃新營區都市計畫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後,將會與攤商研議可行方案。 2.未來處理方向:倘新營第二市場改建將以一樓攤位為主,二樓以上不宜作零售市場,且不宜再興建外店舖包圍內攤位,以避免內部營運不佳。現代化消費空間宜保留汽、機車停車空間供消費者使用,一方面可疏緩交通,一方面綠美化市場空間。依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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