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李坤煌、謝龍介、林全忠 
案由
未達到賴市長推動低碳城市目標,請巿府就各公車候車亭增加電動機車電池充電的電源插座,因應騎乘電動機車電力臨時補充需求。 
說明

一.臺南市公共運輸處目前於各公車候車亭均設有USB電源插座,非常便利民眾乘車使用手機緊急充電需求,獲得搭乘公共汽車民眾好評。

二.市長賴清德先生主推「低碳城市」各公車候車亭若能設置電動機車電源插座供臨時需求的民眾充電,相信推動電動機車的普及與便利性非常有助益,建請市府能優先檢討設置。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593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5.09.07府交公運字第1050916785號: 一、本府交通局所屬公共運輸處致力提供候車民眾更優質之候車空間與服務,自103年起於公車候車亭增設USB充電插座,提供候車民眾手機充電使用。本市公車候車亭設置地點以公有人行道及道路側溝為主,多數空間狹小不適宜停放機車,設置機車充電座將壓縮民眾候車空間及妨礙行人通行,且機車停放路邊充電亦有安全上之疑慮及妨礙公車停靠之問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不得駕車行駛人行道。若開放機車於候車亭上充電,屆時,恐衍生交通違規及機車違停亂象,爰本市公車候車亭不宜設置電動機車充電設備。 二、另本府環境保護局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降低車輛產生的空氣污染,近年來已於本市建構505座電動機車充電站供充電,地點遍及觀光景點、公務機關、大專院校及環保局委託的機車排氣檢驗站,管理上較為妥善安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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