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退之 
連署人
林宜瑾、林志展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邀請桌球國手江宏傑及其夫人福原愛女士,擔任臺南市觀光大使。 
說明
桌球國手江宏傑和日本桌球國手福原愛跨國婚姻,成為國際體壇佳話,兩人計劃定居臺南且已在南市置產。江宏傑係臺南育成之桌球國手,以兩人高人氣和高知名度,是南市觀光最佳代言人。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1/04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930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1.11府觀國字第1060065091號函: 一、日本為我國第二大觀光客源國,近十年來每年均有超過百萬 人次的日籍人士來臺旅遊。2015 年 10 月臺南大阪國際定期直航正式啟動,為積極拓展日本國際旅遊市場,強化臺南觀光品牌,本府多次赴日本宣傳本市,並於活動中邀請出版臺南書籍日本作家一青妙及超級愛臺的日本藝人渡邊直美等人士為臺南站台宣傳,俾使臺南在國際舞臺上有更多元行銷曝光的機會。 二、江宏傑為我國傑出選手,曾於臺南就讀發展,和本市淵源已 深,今年和日本桌球選手福原愛結婚並計畫定居本市,更是促成臺日交流的一段佳話,且能有效宣傳本市曝光。關於貴席建議乙案,本府觀光旅遊局已著手和江宏傑夫婦聯繫,並探詢其代言臺南觀光宣傳活動之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