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峻潭
- 連署人
- 陳怡珍、李退之
- 案由
- 建請市府教育局研議玉井區玉井國中對面之玉興段457地號,使用分區為文教區,面積20,758.52平方公尺,設置為教育藝文體驗園區乙案。
- 說明
一、現階段玉井國中對面玉興段457地號之文教區乃市府所有,目前由玉井國中代管,區內佔地廣闊,現有一座綜合體育館、一座玉井圖書館、一處綠化優美之林地、廣場及玉井清潔隊等單位與設施建構其中。
二、由於佔地廣闊使得現今該區較為荒涼,如能將其設置為教育藝文園區,並將區內綠化優美之林地規劃設置為生態探索教育體驗場,且於廣場設置露天劇場、演唱會表演舞台,與考慮玉井清潔隊遷移後的土地設置露天攀岩場,將使該園區更為充實且內外兼具,除可提供當地學校學子戶外教學與藝文表演體驗外,亦可做為鄰近地區左鎮、楠西、及南化等山地地區教學體驗與舉辦藝文表演場所。
三、本場所鄰近道路星期三、六兩日晚間有夜市,期望藉由本案能將該文教區塑造成玉井區的另一處新興指標與亮點。
四、建請市府教育局盡速研議裁示辦理。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12/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12/2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881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1月11日府教秘字第1060052487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研議玉井區玉井國中對面之玉興段457地號,使用分區為文教區,面積20,758.52平方公尺,設置為教育藝文體驗園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該用地現況係做玉井綜合體育館及玉井區立圖書館使用,有教育使用需求。 二、查該用地係以「學校用地」目的徵收取得,僅能作學校用途使用,又考量文(小)二大部分服務範圍無與現有學校重疊,且現況鄰近地區計畫人口未移入,故該用地未來仍有設校使用需求。 三、綜上,該用地尚不適合設置為教育藝文體驗園區,未來將以提供設校使用為優先規劃方向。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