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蔡玉枝、蔡育輝、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於南山公墓整頓前,先做好阻擋公墓區砂土流入日新溪之沉砂池攔砂壩工程。 
說明

一、雖市府將南山公墓規劃案納為既定政策,但確定工作計畫時程仍未明確。

二、惟日新溪下游之泥沙均為南山公墓內竹溪兩岸流入,常造成南區郡南里、明興里、日新里、南華里、開南里等數里之日新溪段水質惡劣,究其源由為中游南山公墓段水土流入順水而下引致,故急需整治,不應等待南山公墓規劃,且沉砂池攔砂壩之構築於南山公墓規劃無關聯,南工公墓規劃後仍需建沉砂池攔砂壩。

三、前水利局曾規劃於永成路前建沉砂池攔砂壩,但今均無進度,漠視沿岸居民權益,且有延宕之嫌。

四、南山公墓規劃動工前,更需事先做好沉砂池攔砂壩,以免南山公墓規畫動工引致更多沙土流入日新溪,更加影響兩岸居民生活與環境衛生惡化。

五、本案經本席多次提案與地方多次反映,今尚無成果。

 
辦法

一、如案由,並請再擇期邀沿線各里會勘。

二、請將辦理結果送會與本席。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1248號 
執行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2年1月10日府水雨字第1011064394號函復: 一、本府水利局已於101年度委由顧問公司評估設置滯洪池及攔砂壩之可行性及合適位置,經初步評估將可於中華南路箱涵入口前設置滯洪池及攔砂壩以防止竹溪南山公墓段土壤流入箱涵及下游日新溪,本府水利局亦已於102年度及103年度編列經費辦理相關作業,惟因目前攔砂壩及滯洪池預定位置用地皆位於南山公墓內,其所涉及之墳墓遷葬程序複雜及經費龐大,故未來工程施作前仍需本府民政局協助辦理南山公墓之遷葬作業。 二、另有關竹溪整體整治計畫,經規劃報告目前竹溪(成功橋至竹溪橋段)通水斷面充足,並無須辦理整治工程,惟部分複式斷面破損易孳生蚊蟲需進行修復工程,工程總經費新台幣1,440萬元(已於101年12月14日開工);另竹溪南山公墓部分區段,本府水利局亦已編列預算辦理竹溪南山公墓內易崩塌段護岸新建工程,工程總經費新台幣2,500萬元整(102年度1,200萬元,103年度1,300萬元),工程完工後將可有效防止竹溪南山公墓內易崩塌區段土石崩塌,降低沙土流入日新溪之機率。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