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5/04
- 來文字號
- 府社照字第1050461520 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105年「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補助社區(團體)據點新臺幣4,052萬9,000元整(為配合調整進位數至千元)一案(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689萬2,320元整、本市配合款計新臺幣1,363萬6,58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5年3月2日社家老字第1050002929號等24件核定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補助社區(團體)據點新臺幣4,052萬9,000元整(為配合調整進位數至千元),其中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款新臺幣2,689萬2,320元整、本市配合款計新臺幣1,363萬6,58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4日第24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98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