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2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沈家鳳、沈震東
- 連署人
- 邱莉莉
- 案由
- 建請市府增設青年事務局。
- 說明
- 一個城市的青年福利需滿足:青年創業貸款、租屋及自用住宅補助、青年社會住宅、創新學習、就業輔導、國際交流等福利制度。故建請市府設立青年事務局,整合青年福利事項,給予年輕人更多資源及照顧,協助其解決階段性煩惱,增加國際競爭力,提升台南整體經濟和城市競爭力。
- 辦法
一、增設「青年事務局」,提供完善青年福利,整合政府對青年族群的福利、資源和補助等資訊。
二、加速興建青年社會住宅,減輕青年族群租屋壓力。
三、擴大青年創業基地規模,提供客製化創業輔導及青年創業補助,拓展青年國際視野,進行多面向產業交流。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263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6月12日1080005726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2日府人企字1080683846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增設青年事務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規定,直轄市組織之設立及管理屬於直轄市自治事項;另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1條規定,本府應考量施政優先順序、預算收支規模及自有財源等因素,決定員額配置及一級機關(單位)之設置數。 二、茲以成立青年事務專責機構為本府施政目標之一,本府將就現行組織架構於行政院核定員額範圍內,擬議先以任務編組方式規劃設置,未來再視財政及員額狀況逐步調整組織層級。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