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9/12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7653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101年度慈濟設校租金(教育部學產地6,890千元、國有地472千元、市有地174千元)753萬6,000元整乙案,僅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五款』辦理。

二、本案土地租金101年度預算遭臺南市議會刪除,101年度追加預算亦遭臺南市議會刪減金額保留科目,致無法如期執行租賃契約繳交租金。

三、本局於94年依臺南市獎勵私人興學契約第8條與慈濟簽訂契約至103年,內容:若乙方未違反本契約標得土地之都市計畫使用目的,且未違反私立學校法時,甲方應與乙方續約,若未能履行,依契約第10條第4項,須賠償乙方之損害。

四、另本府與國有財產局、教育部所簽訂之租賃契約至114年,依契約條款,應就租約所訂事項負責任,故本局仍需繼續繳納租金,否則將有違約之情事。

五、上開經費全數為市預算計新台幣753萬6,000元整。

六、本案業經101年9月12日第81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行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9/27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0/02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1044號 
執行情形
已於101年12月底前全數付清。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