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怡珍
- 連署人
- 林志聰、王峻潭、李文正
- 案由
- 有鑑於臺南市傳出補習班老師性侵害、性騷擾學生等惡劣行為,顯見補習教育安全機制出現極大漏洞,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建立「防狼師」投訴通報專線,以保障學童受教權益,維護學生身心靈正常發展。
- 說明
一、有鑑於少數短期補習班及進修補習班發生教師性侵害、性騷擾學生等惡劣行為,造成社會對於少數補習老師的惡行痛心,顯見補習教育欠缺監督機制,教師管理出現漏洞,導致惡劣狼師層出不窮。
二、爰此,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主管機關教育局應負起把關責任,針對補習班老師身分進行清查管理,更應建立「防狼師」投訴通報專線,讓狼師無所遁形,以維護學生權益。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4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28日以府教社字第1060720212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有鑑於臺南市傳出補習班老師性侵害、性騷擾學生等惡劣行為,顯見補習教育安全機制出現極大漏洞,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建立『防狼師』投訴通報專線,以保障學童受教權益,維護學生身心靈正常發展」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於106 年5 月16 日啟動保兒少、防狼師行動方案,並於方案記者會上公布本府通報專線06-2958585 及全國保護專線113,期透過宣導,提供民眾近便通報管道。 二、 教育部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業經總統106 年6 月14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311 號令發布修法通過,明訂補教業者通報責任及罰則,補習班人員於知悉性平事件應通報主管機關等,違者處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鍰。 三、 上開事項本府將持續加強宣導,並已列為本(106)年度公共安全研習重要宣導事項。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