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余柷青 
連署人
李宗霖沈震東陳皇宇 
案由
面對監察院對傳統體育班制度之檢討,建請市府重新檢討專任運動教練員額分配機制,留任績優教練在校培育優秀選手,並維持本市市中運及中小學聯運之競賽優勢。 
說明
  1. 本市大橋國中田徑隊採「教學正常化」模式,在未設體育班之情況下,兼顧學生學力與體育訓練。該隊目前擁有60至70名選手之數量,並培育出全國賽事銀牌之佳績,為永康地區重要之體育示範基地。
  2. 該校績優約僱教練近期考取本市他校正式專任教練員額。受限於大橋國中現無正式員額編制,該教練若依法轉調他校,大橋國中田徑隊將面臨群龍無首及選手大量外流之斷層危機。
  3. 面對監察院對傳統體育班制度之檢討,大橋國中「不設體育班、不犧牲學力亦能奪牌」之模式,實為體育局活化基層體育之最佳創新解方。建請體育局重新檢討專任運動教練員額分配機制,展現行政彈性、因校制宜,專案核給大橋國中田徑正式專任教練員額,樹立正面激勵典範。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